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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详情

现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(《仲裁法》)于1995年生效。自生效以来,《仲裁法》对中国内地仲裁制度的发展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。但由于《仲裁法》缺少仲裁地的概念,约定仲裁机构是仲裁协议生效的要件,以及司法对仲裁案件的实体监督,使中国内地长期以来并未被认为是一个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》(《示范法》)的司法管辖区。


时隔26年后的2021年7月30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发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(修订)(征求意见稿)(以下简称《修订草案》)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。该《修订草案》对现行仲裁体系进行了较大的修改,并通过引入仲裁地、自裁管辖权、临时仲裁、紧急仲裁员等制度使中国内地仲裁向国际仲裁最佳实践看齐。


HKIAC非常高兴能够举办这场研讨会,并同与会者共同探讨《修订草案》的最新变化和中国内地仲裁的前景。本次研讨会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:

  • 在中国立法体制下,《修订草案》是新《仲裁法》的最终版本吗?
  • 如果《修订草案》并非最终版本,《修订草案》距离最终版本还有多远?
  • 如果新《仲裁法》按照《修订草案》的内容颁布,《修订草案》将会在多大程度上使中国内地成为《示范法》的司法管辖区?
  • 最后,《修订草案》对涉中国内地的仲裁有什么影响,境外从业者应关注哪些变化?


本次研讨会将邀请《修订草案》的起草人、法官以及该领域优秀的律师作为嘉宾参与讨论。欢迎大家积极注册本次研讨会。


语言:中文普通话。提供英文同声传译

活动议程

10:00 – 10:10  欢迎致辞


袁国强 大紫荆勋章获勋者、资深大律师、太平绅士, 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席主席


10:10 – 10:40  主题演讲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代表


10:40 – 11:20 第一环节:《仲裁法(修订)(征求意见稿)》:"进步"


主持人:


董箫博士,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理事,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


发言人:

  • 师  虹,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
  • 陈希佳,众才国际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


11:20 – 12:00 第二环节:《仲裁法(修订)(征求意见稿)》:"如何更进一步"


主持人:


杨  玲,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


发言人:

  • 曹丽军,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
  • 叶  渌,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


12:00 – 12:40 第三环节:小型辩论


正方:修订稿会使内地成为《示范法》法域

  • 陈菁菁,HK45区域大使,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
  • 卫绮骐,美国昆鹰律师事务所律师


反方:修订稿不会使内地成为《示范法》法域 

  • 傅林涌,天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
  • 刘   洋,英国希德律师行合伙人


12:40 – 13:00 第四环节:问  答